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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6,000万元

澳門日報 2023-03-03


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今日印发
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
其中澳资金融机构

落户最高可获6,000万元扶持



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今日上午印发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,该办法涵盖金融企业从落户到经营等全方位的各项扶持措施,其中澳资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可获6,000万元扶持。目的是鼓励优质金融类企业在深合区集聚创新发展,引导金融企业实质性运营,深化琴澳金融合作,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。

该扶持办法作为深合区揭牌以来的首个综合性金融扶持政策,政策适用对象包含持牌金融机构、地方金融组织、私募投资基金以及经认定的其他类金融机构等几乎所有的金融业态,深合区金融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报最高5,000万元的扶持资金。其中,符合条件的澳资金融企业可按相关扶持标准的1.2倍执行,如落户扶持最高可获6,000万元,以鼓励更多澳资金融企业在合作区落户发展。



该扶持办法还结合深合区金融产业发展实际,针对跨境保险业务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等跨境业务制定有相关扶持条款。其中,对开展跨境机动车辆、港澳人士跨境医疗等跨境保险业务的深合区保险机构,按照跨境保险产品年度保费收入的5%给予最高1,000万元扶持;对在深合区揭牌后新获得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(WFOE PFM)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(QDLP)试点资格的深合区企业,按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.5%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。
此外,为加强琴澳两地金融业的沟通协作,搭建金融人才交流平台,对与澳门同业共同举办论坛、专题培训等金融人才交流活动的合作区金融机构、金融行业协会、金融类社会组织等,给予每场最高10万元扶持资金。

该扶持办法将于2022年11月7日起正式实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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